中山有能代开餐饮票的吗?┠开票√进入咨询┨正规真票; 供暖费发票_哪里能代开餐饮发票_器材发票_施工费发票_租车发票_czwm_会计代账业务; 股权转让; 公司税务防范咨询; 办理纳税申报;财务督促; 等工商财税及企业管理定制性外贸综合服务,为进出口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方案,解决进出口企业的外贸服务难题_广州市诚乐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10%计算限额. 以上就是代理开票方案针对【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可否做税前扣除?】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会计实操、住宿餐费开票,免费答疑。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分录?不管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交税的分录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在计算增值税时有差别.分录如下:第一种:月底,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不进行账务处理,直接作为留抵税额;第二种:月底,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1)计算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前留抵进项税额=本期应交增值税(2)结转: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
注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和实缴制有何区别】营业执照办理费用?一、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收费标准⒈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⒉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二、内资企业登记费(含私营企业)⒈ 企业注册登记费(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注册资本1千万元(含1千万元)以下按0.8‰收取,超过1千万元以上,其超过部分按0.4&pe
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第13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均无数据时,才不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其余情形都需要如实填报.国税网上有开票所产生的税务的处理方式:(1)一般小规模纳税人是采用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表,可以直接在,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填列当月的开票销售额.(2)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认证,一般不应该有进项税额的处理,不知道你所说的具体情况什么样的,是否国税局搞错了申报表?账务处理分录:借现金或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减免增值税一、增
好地选择产品组合。四、采用灵活多样的管理策略,使成本费用外部化或延缓成本费用发生时间管理是继资金、土地和劳动力之后的第四生产力,企业的管理素质、效率以及水平与企业的成本效益密切相关。在企业管理活动中,采用灵活多样的管理策略,使成本费用外部化或延缓成本费用的发生时间也是企业现代成本管理竭力推崇的管理策略之一。所谓成本费用外部化是指采用一定的管理方法或策略,将应由企业自身承担的成本费用转嫁给与本企
就要交纳X元增值税,并要做Y元主营业务收入,可有两个变量怎么能控制税负呢?还有一个公式 Y=(上期留抵增值税+本期进项增值税),(17%-1.2 %)我们把上述公式中的红字称为本期可抵扣增值税蓝字称为预计税负则Y=本期可抵扣增值税,(17% - 预计税负)例:上期留抵100万增值税,本期已认证进项增值税100万,想要控制在1.2 %的税负,应当做多少主营业务收入?套入公式得Y =(1000000+1000000),(17%-1.2 %)=2000000,15.8%=12658227.85(元)Y计算应纳增值税X =12658227.85,17%-2000000 =151898.73 (元)税负
同一个城市),那么贴现天数为(8月25日至9月9日)16天。(1)现金的整理。(2)交款人最好是现金整理人,这样可以避免发生差错时难以明确责任。(3)凡经整理好准备送存企业的现金,在填好现金缴款单后,一般不宜再调换票面,如确需调换的,应重新复点,同时重新填写现金缴款单。(4)送存途中必须注意安全。当送存金额为较大的款项时,最好使用专车,并派人护送。(5)临柜交款时,交款人必须与企业柜台收款员当
的支出。【相关内容】企业收到的稳岗补贴如何入账?是企业响应政府不裁员 餐饮保险办按企业员工人数的一定比例(约1/4) 发给企业的。这种补贴好像是发给员工个人的,应分别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和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会计学堂提供。员工出差的补贴是计入什么科目?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企业职工因公出差而发生的差旅费津贴,构成差旅费,按出差人员所在部门的性质及用途:车间管理人员计入制造费用。企业管理部门人员出差计入管理费用。 以上就是代理开票方案针对【企业发放补助如何入账?】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
回的拒绝付款理由书第一联编制企业存款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借:商品采购85470.09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4529.91贷:企业存款100000收款单位收到开户企业转来的付款单位的委托收款凭证第四联和拒绝付款理由书第四联(如部分拒付的还附有拒付部分商品清单及有关单证),应立即与付款单位取得联系,协商解决方法,对于全部拒付的,如果由付款方退回所购货物,收款单位应编制转账凭证,冲减原有销售
法,没有设立处罚规定的的行为,应分别对待: 对只在生效日之前发生过这类行为的,遵循实体从旧的法理适用原则,仍应按原《办法》进行处罚,同时鉴于新《办法》已取消了对其的处罚规定,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对生效日之后新发生的这类行为,则应遵循行政处罚法定的原则,不应给予处罚。 如果行为人的此类行为在生效日以前就有发生,又在生效日以后延续或持续实施的,应按原《办法》对发生在生效日之前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但在作出的处罚告知和处罚决定中,只能列举生效日以前发生的违法行为,不应提及以后的行为,以免被误为还在以原法来
编辑-郑乐